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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的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4-15 09:54:00

  为落实区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东昌区教育局2015年工作要点》提出的工作任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区纪委全会精神和区委部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具体规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坚决遏制“四风”问题,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环境,为东昌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主要任务   

  1.思想道德建设。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继续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 《吉林省教育厅重申六条严禁》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倡导爱岗敬业,廉洁从教的理念,增强廉洁意识和纪律观念。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通过开展警示教育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廉洁意识,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使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使每一名干部和教师牢固树立起爱岗敬业、廉洁从教、以民为本、乐于奉献的理念,做到警钟常鸣,不断巩固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   

  2、严明党纪党规。各党支部要把管党治党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问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决不允许在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决不允许以各种名义搞“小圈子”,从事非组织活动;决不允许传播小道消息、转发谣言信息;决不允许向党组织隐瞒个人有关事项和重大问题;决不允许擅自脱岗离岗,领导干部离开工作地必须向党组织报告。要深入开展学党章、知规矩、守纪律教育,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行为。在政治问题上,任何人不能越过红线,越过了就要严肃追究其政治责任。   

  3、强化作风建设。坚持从大处着眼,从具体问题抓起,一年一年抓下去,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由浅入深,由表及里,循序渐进,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切实将良好的作风内化为观念、外化为习惯、固化为制度、强化监督,形成新常态,坚决纠正违反规定的行为,大力倡导“廉洁、敬业、和谐、务实、创新、学习”六种风气,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通过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强化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开展对工作纪律、公务接待、公车私用等违规违纪行为的监督检查,在节俭办会、办文、办事,降低行政成本方面发挥好监督职能。二是加强三公经费执行情况的监督。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禁止公款私存或设置小金库,严格财务审批制度,规范票据管理和使用,发挥对三公经费管理使用的监督作用。三是加强对各项招投标项目的监督。对必须公开招投标的所有项目,一律全部实行公开招投标,坚决杜绝暗箱操作,防止滋生腐败行为。四是加强对干部任免工作的监督。按照区委《东昌区股级干部管理办法》和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严格程序,加强对培养、推荐、考察、公示、任免等各个环节实行监督,在干部任职前进行廉政警示教育谈话,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五是加强财务审计监督。认真贯彻《审计法》,严格财务各项制度,加强校长离任审计和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六是加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坚持抓好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和述廉制度的落实,抓好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落实,监督检查党员干部会员卡零持有等问题的承诺。    

  4.强化行风建设。各学校要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架起与群众联系的桥梁,了解民情、倾听民意,积极回应社会对教育问题的关切,切实解决教育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是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禁学校不按课程计划安排课时、随意调整教学进度,严禁延迟放假或提前开学,严禁学校及教师以任何理由办班补课;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校、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等,严格控制学校班额,不为择校、择班、择师制造机会;严禁学校违规组织有偿补课,严禁通过社会培训机构变相开展有偿补课,严禁以家长委员会等形式组织有偿补课,严禁学校为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有偿补课提供场所、提供生源、参与服务;严禁学校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办学行为。二是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严禁教师利用放学后、节假日、寒暑假违规组织学生有偿补课,严禁以亲属或以招住宿生名义从事有偿家教;严禁教师及教科研人员参与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组织的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严禁教师动员、诱导、暗示、强制学生参加校外举办的补习班,为校外违规办班补课提供生源;严禁教师在课堂上有意少讲、“课堂内容课外补”等行为;严禁教师索取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有价证券、交付凭证;严禁教师在分班、调整学生座位等工作中收取学生、家长好处;严禁教师发生违反职业道德的其他从教行为。三是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学校要严格贯彻执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严禁以测试、考试等方式选拔学生或提前招生,严禁举办或参与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培训班,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考级证明或特长生名义招收学生;严格执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政策,严禁跨规定区域招生;严禁学校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招生行为。四是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学校严禁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严禁以家长委员会或以其他名义向学生收取费用;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严禁以捐资助学等任何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免收学费政策,严禁以各种名义乱收费、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严禁学校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收费行为。五是严格规范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辅材料“一科一辅”和学生自愿购买原则,严格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吉省价综﹝2011224号)规定,严禁学校和教师在代购中收取回扣或其他任何费用,严禁以教学需要为由超范围强制或变向要求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5、加大问责力度。坚持抓早抓小,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党员干部负责的态度,对苗头性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教育,对小问题做到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持续抓住关键时间、关键节点,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形成高压态势。聚焦突出问题,紧盯新形式、新动向,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旅游、送礼等问题,严防“四风”问题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单位进行问责。对查实的“四风”问题,不仅要处理违纪者本人,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建立典型问题责任追究通报制度,通过问责,把责任落实下去。2015年教育局党委将采取约谈、诫勉谈话、情况通报、公开承诺、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和询问咨询等方式加大监督问责力度,特别是持续加大对事业单位在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等方面的督查力度,借部分事业单位整合的契机理顺人事关系,进一步解决部分事业单位工作纪律松弛的问题。   

      三、工作措施   

  1.成立关于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的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坚持一岗双责,抓好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    

  2、教育局将与基层各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责任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落实《实施意见》中的相关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有操作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教育局党委办公室对此项工作建立督查机制,各基层单位实行报告制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3.严肃责任追究。在工作中,各科室和基层单位如有工作措施不得力,职责范围内问题突出且不能及时纠正或有效解决的,区教育纪工委将对有关责任人启动问责机制,构成违纪的,依纪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关于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的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通化市东昌区教育局委员会   

                   2015年3月17    

      

      

  关于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的工作领导小组   

      

    长:佟寅华  东昌区教育局局长   

      史凤祥  东昌区教育局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德仁  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   

      教育局副局长   

  刘义之  东昌区人民政府总督学、教育局党委委员   

    员:张广华  教育局副主任科员 法规科科长   

  王琳琳  教育局党委办公主任   

  全英秋  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滕桂霞  教育局党委委员、基础教育科科长   

      李京玉  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周洪伟  教育局秘书科科长   

  下设办公室:   

    任:张德仁(兼)   

    员:王琳琳  吕树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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