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昌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2015年“春季行动”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新学年各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深刻吸取多起安全生产事故和群众聚集踩踏事件教训,全面系统地排查整治我区教育系统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教育局决定自2015年3月2日至4月30日,在全区教育系统集中开展2015年安全稳定“春季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各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指示,以安全发展为主线,以强基固本、遏制事故为目标,动员全系统通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通过开展全系统安全稳定春季行动,全面清理校园安全隐患,优化校园安全环境;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系统的平安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扎实开展校园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各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做好开学后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重要性,明确责任,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进一步加大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教育力度,按照新《安全生产法》依法行政、加强监管,严格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实现依法治安。各学校要精心组织上好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突出防坠冰、防火灾事故、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暴恐等内容的安全教育。要大力推进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在安全知识进课堂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安全教育日”、“安全活动周”等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教育活动。要切实把应急疏散演练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按照“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针对地震、火灾、洪水等灾害事故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活动,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二)全面开展校园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要对校舍及设施设备、学校食品卫生、学校消防、学生交通安全隐患等组织深入彻底大排查。要对校园消防设施排查,消除火灾隐患。有校车的单位要对校车进行一次检修检测,确保校车处于良好状态。要对校园食堂等配套生活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硬件达标。要做好校园内部及周边巡查巡视,加大实验室、锅炉间等重点部位的巡控力度,坚决防止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要借助此次安全稳定春季行动工作,认真查找学校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安全工作意识,推动安全工作责任的落实。教育局将成立安全稳定春季行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幼儿园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事故预防对策措施,以及安全投入、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等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不间断的检查,督查和抽查,及时反馈通报情况,促进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三)要将人防、物防、技防纳入学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大“三防”建设投入力度。按要求配备必要的、有效的防护装备。各学校、幼儿园要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确保发挥作用。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规范》要求,加强校园警务室等安全防控硬件设施建设,强化校门及周边区域安全防范能力。要主动协调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加强校园周边地区巡逻防控和治安排查,确保学校都有人管、有人看、有人巡、有人防。
(四)突出抓好校车安全管理。要加强对校车车辆及驾驶人和随车照管人员的管理和教育,严禁出现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对校车在运行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坚决杜绝“带病上路”。要对校车运行线路进行一次实地查看,并对校车、道路进行试运行,确保校车运行安全、畅通。要组织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全员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要教育学生注意上下学交通安全,提醒家长不要让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遇有突发情况,要科学有效安全应对。
(五)确保校园安全稳定。认真排查影响学校稳定的各种因素和隐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要关注社会热点、关注师生切身利益问题,做好形势的研判分析,有针对性地做好师生思想工作,切实解决好涉及广大师生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要切实加强校内安全管理,落实平安校园建设各项措施,确保校园和谐稳定。要强化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信息报送,遇有紧急、重大的突发事件,要按照时限和要求及时上报。要严格落实校园安全稳定值班值宿制度,全国“两会”期间及其他重要时段,要严格落实学校领导现场带班、值班和重点部门、场所监督监管措施。要切实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全国“两会”期间,要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保证电话畅通。认真履行职责、准确掌握情况、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三、责任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要结合季节和自身实际特点,制定2015年“春季行动”工作方案,明确重点排查整治内容、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开展自查自纠并全面进行整改。教育局将成立督查组,强化督导,加大重大隐患督办力度,研究解决全局性、普遍性问题,并不定期开展暗访、暗查。
四、时间安排
1.安排部署阶段(3月2日至3月8日)。按照本方案要求,确定重点检查内容步骤,制定“春季行动”具体方案,明确责任人和行动任务。
2.自查整改阶段(3月8日至4月20日)。各学校、幼儿园认真细致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
3.检查验收阶段(4月20日至4月30日)。教育局将成立专门督导组,深入学校,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春季行动”作为校园安全常态化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密部署安排,务求行动取得实效。同时按照职责分工,制定详细实施方案,组织本单位开展大检查大整改行动,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2.认真排查,彻底整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加大对重点部位、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和休息日、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强化安全过程监督。
3.明确责任,严肃追究。要把此次“春季行动”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认真进行排查整改,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4.及时报送进展情况。请各学校以网络办公形式在3月16日前上报实施方案,5月4日前报送春季行动全面总结。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