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艺术表演类
1.文艺汇演节目形式
(1)声乐类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少于8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合唱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歌曲(其中一首应为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3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3分钟。
(2)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原则上为本校老师),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3分钟。
(3)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少于24人,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3分钟。
(4)校园剧(课本剧)节目
剧种形式不限,人数不超过8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2.节目要求
(1)演出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富有儿童情趣,具有思想内涵。
(2)合唱声部和谐,至少应有两个声部,和声效果好,吐字清晰,富有感染力;舞蹈基本功扎实,动作到位,舞姿协调优美,舞蹈内涵丰富,舞曲高雅;器乐表演有一定的演奏技巧,基本功扎实,音准,节奏稳,乐感强,乐曲流畅;课本剧内容健康向上,富有思想性,主题突出,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3)表演所需的服装、化妆、道具、光碟等自行准备。服装整洁大方,美观得体,有良好的舞台风貌。演员表情自然,具有舞台表演力。道具准备充分,新颖别致,富有美感。群体节目男生不少于三分之一。
(4)各校动员广大同学应积极参与此次活动,培养艺术修养,提高综合素质,为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作出贡献。
(二)艺术作品类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X138cm)对开,其他画种均不超过四开(40cmX60cm)。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X138cm)。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X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三)“阳光下成长”征文
征文内容为反映广大学生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经历、体会和收获,文体不限,文稿用word文档,单倍行距,标题用宋体2号粗体字,作者姓名、学校、年级和正文用仿宋小3号字。4月22日前电子版、纸质上报教育科。大校5篇,小校1篇。
(四)艺术教育论文类
教师论文严格按照市局相关文件要求撰写,个人填好《全国第五届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申报书》,学校填好汇总表。 4月22日 纸质、电子版上交到教育科。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确保此次汇演活动顺利进行,成立文艺汇演组委会,负责文艺汇演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组委会
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佟寅华 史凤祥
副组长:张德仁
成 员:滕桂霞 王琳琳 王建辉 张英禄
刘 扬 崔亚梦 贾 颖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15年2月——2015年4月)学校开展活动阶段。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4月22日各校将节目、论文、学生征文上报到教育局教育科。艺术作品征集与校外办科技大赛整合,评比、选拔以校外办为准。
第二阶段(2015年5月)展演阶段。举行东昌区小学生文艺汇演。区教育局将组成评审组对各学校上报的艺术表演类节目、艺术作品和艺术教育科研论文进行评选,同时将评选出的全区优秀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艺术教育科研论文、学生征文报市教育局参加全省市小学生艺术展演评选。
第三阶段(2015年6月初)参加市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五、奖项设置
本次展演活动设艺术表演奖、指导教师奖,东昌区教育局为获奖单位及个人颁发证书。
六、有关要求
1.各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活动组织领导机构,广泛发动学校师生积极参加艺术展演活动,确保达到教育部提出的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形成班班有歌声,校校有活动的局面的工作目标。
2. 各校文艺节目要按照文件各项要求开展活动,类别、人数、演出时间、艺术作品尺寸(艺术作品标签打印)等各项具体事宜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节目及作品不予参评。
3. 艺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艺术作品需用标签(打印)注明作者姓名、学校名称、所在年级、指导教师姓名、作品的名称和种类。附在作品背面右下角。
联系人:刘扬,电话:3389028 。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