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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通化市东昌区教育系统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8-31 10:51:00

通化市东昌区教育局

 

关于开展通化市东昌区教育系统

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事业单位:

2017年7月4日14时45分许,松原市宁江区繁华路在巷路施工过程中造成燃气泄漏,燃气公司在抢修过程中发生爆炸,波及邻近医院的医护人员和患者。截至目前,事故共造成5人遇难,87人住院治疗,其中14人重伤。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中。

事故发生后,国家和省、市、区领导相继作出指示、批示,区委书记王慧、区长宋强要求迅速组织安监、消防、住建、交通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城市地下管网建设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根据《东昌区安委会关于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和省、市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精神要求,切实加强全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管理,有效遏制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教育决定,在全教育系统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严格网格监管、狠抓责任落实。形成源头预防治理有效、内部安全管理有力、外围治安防控严密的工作格局,提高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健全和完善校园安全保障体系。

二、检查时间

各学校、幼儿园自查、教育局检查、市教育局和区安委会督查712日开始至1030日结束。

三、领导小组

  嬴慧君  东昌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广华  东昌区教育局副主任科员

 员:崔亚梦  东昌区教育局法规科科长

        冯喜森  东昌区教育执法办公室副主任

        刘慧英  东昌区学前管理中心主任

        程志刚  东昌区教育局法规科科员

            东昌区教育局法规科科员

        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

    下设办公室,地点在教育局法规科,由崔亚梦兼办公室主任。

、检查内容

1.校园交通(校车)安全

1)接送学生校车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并定期检车、保养和维护。

2)车辆行车证、保险、司机驾驶证等相关证件是否齐全有效。

3)学生接送车辆是否按规定路线行驶,是否存在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规违法行为。

4)是否存在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拖拉机、改装车等无资质、非法运营的“黑校车”。

5)校车内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车内附属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并正常使用。

6)教职工自驾车辆及外来车辆出入校园管理是否规范。

7)学生上下学等重点时段校门前是否有专人指挥疏导交通。

2.校园消防安全

8)学校内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落实。

9)灭火器是否按照规定配置,产品是否合格,分布是否合理,各重点科室是否配备

10)学校班级、楼层、寝室避难逃生标志是否清晰到位。

11)建筑物内消防水源、自动灭火设施是否完整好用。

12)消防栓箱门、卷盘、水袋、枪头是否完好且吊挂平整,箱内启泵系统能否正常使用。

13)室内外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指示标志位置是否准确并能够正常使用。

14)用电行为是否规范,用电线路是否整齐规范,有无私搭乱接及超负荷用电情况,有无使用违章电器行为。

15)食堂燃气储藏间、排风及报警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16)校园内是否存在未经消防验收的建筑。

3.校园危险品管理

17)校园危险品管理是否落实工作责任,责任到人。是否建立校园危险品管理应急预案。

18)是否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危险品是否登记造册,存储数量、存储地点是否科学合理。

4.校园饮食卫生安全

19)校园食品、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疫情防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有无专职安全监管人员。

20)校园内食堂是否经营手续齐全,证件有效,有无经营有害学生身心健康食品的行为。

21)学校食堂、饮用水是否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无健康证。

22)库房管理、加工管理、餐具清洗消毒、餐厅卫生是否达到要求。

5.校园治安管理

23)学、幼儿园上课期间是否实行封闭管理。

24)门卫、治安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并履行职责。

25)领导带班、教师及安全保卫人员值班值宿,外来人员登记等制度是否落实。

26)外来人员、车辆管理是否严格,陌生人员能否随意出入校园。

27)校园警务室外部标识、内部基础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并能发挥作用。

28)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红外线防盗装置、“一键式”报警等技防装置能否正常发挥作用。

29)是否定期协调驻区派出所对学生进行管制刀具和其他危险物品的收缴。

6.校园校舍安全

30)校内有无正在使用的D级及以上危房。

31)校舍墙体有无下沉、裂缝,房梁和承重柱是否损坏或出现裂缝。

32)校舍内外墙皮、室内顶棚等是否有鼓包脱落。

33)楼梯、扶手是否存在松动破损等不安全因素。

34)建筑物外悬挂物及室内悬挂物是否牢固。

35)校园围墙、大门、雨棚、厕所等室外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6)学校供水管线、采暖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校园周边煤气、天然气管线是否存在泄漏等安全隐患。

37)学校运动场所体育器材、旗杆等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8)楼体防雷设施是否经过检验。

7.校园极端天气应对措施

39)是否制定应对极端天气校园安全工作预案。

40)是否对可能造成的基础浸泡、下陷、墙体酥松透水等不安全因素进行排查鉴定。

41)是否对学生上下学路线及校车行驶线路进行踏查。

42)山区、半山区学校是否制定应对雨季防范措施。

8.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43)中小学是否落实聘用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是否实现“一校一警”。

44)安全法制教育是否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法纪教育、安全教育”项教育活动是否得到落实。

45)学校是否有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安全教育日”、“安全活动周”等专题活动。是否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防盗窃、防诈骗、防火灾、防地震、防自然灾害等系列安全教育。是否认真开展预防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

46)学校是否有组织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等演练。

工作安排

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各学校、幼儿园自查,教育局检查市教育局、区安委会督查的方式同步开展。

1.全面部署,自查自改(7月15日——8月14日)

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领会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动员部署,广泛发动宣传。同时组织力量,按照大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2.深入检查、集中整治(8月15日——8月30日)

教育局组织检查组对全区各学校、幼儿园进行全面检查,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能够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3.实地督查,巩固提高(9月——10月)

    市教育局、区安委会将在9月份开展综合督查,同时对教育系统开展大检查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工作要求

1.迅速开展排查。各学校、幼儿园要迅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认真查找校园安全、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安全、危化品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梳理近期发生各类案事件的成因,汇总师生反映和媒体披露的问题,深入分析情况,找出薄弱环节,总结经验教训。自查要反映真实情况,要力戒查找问题隐患表面化、形式化,切实做到举一反三找原因。同时,要深入查找干部履职尽责、学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严不细不实等问题。

2.立即进行整改。各学校、幼儿园要把校园安全问题和隐患整改作为当前加强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要对查出的问题“零容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坚决堵塞各类安全漏洞。整改结果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期间,各学校都要开展一次校园安全专题教育和全员安全演练。

3.严格落实责任。特别要落实好校长和园长的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履行好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把责任明确在解决和防控各类安全问题隐患之前。

4.请各学校、幼儿园1015日前将此次大检查工作情况总结报教育局法规科。

    

 

 

通化市东昌区教育局

2017年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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