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东昌区教育局文件
通昌教字〔2017〕2号
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学校、事业单位、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精神,根据省、市、区开展“七五”普法规划要求,教育局结合东昌区教育实际研究制定了《全区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深入开展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切实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为推动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通化市东昌区教育局
2017年2月8日
附件
全区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的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深入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普法教育要求,进一步提升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员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切实做好全区教育系统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与主要目标
全区教育系统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要求,紧紧围绕全区“十三五”发展规划和法治东昌建设的总体部署,深入开展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切实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为推动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全区教育系统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围绕“十三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以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全面提高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法治理念为重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良好法治基础。
——坚持分类指导,学用结合。根据学校、幼儿园普法对象的特点,科学设计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目标内容和方法途径,分类实施,统筹推进,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切实增强教育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坚持系统规划,全面推进。科学规划法治教育内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积极宣传宪法等法律知识,全面提升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坚持开拓创新,注重实效。创新工作理念,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深入开展参与式、实践式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全区教育系统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教育系统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载体和形式不断丰富创新,法治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小学生、幼儿法治教育的实施与支持体系不断完善,实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提升,广大师生员工的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教育系统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基本形成。
二、主要任务
全区教育系统七五普法的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七五普法规划任务要求,全面提升教育系统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
按照国家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在全区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使教育系统深入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深刻领会讲话中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健全完善宪法日教育仪式和内容,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提高宪法意识。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环保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坚持结合教育实际和需要,大力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教育系统践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教育引导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内法规。深入开展校园法治文化建设,鼓励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与熏陶作用。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美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健全守法信用记录,完善教育领域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二)切实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全面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统筹规划各学段法治教育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实施路径,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系统化、规范化。继续在小学开设道德与法治课,发挥法治教育的课堂主渠道作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将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使小学生理解法治的道德底蕴,尊崇公序良俗,牢固树立规则意识、平等意识、诚信观念和契约精神。积极探索法育的规律与特点,以宪法教育和权利义务教育为重点,将规则教育、习惯养成与法治实践相结合,遵循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科学安排教育内容、教育重点和方法途径,坚持落细落小落实,更多采取实践式、体验式、参与式等方式,切实提高法治教育的质量和实效。坚持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注重发挥课外活动、社会实践和网络文化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部门协调机制,充分利用各部门和社会的法治教育资源,建立政府部门、学校、社会和家庭协调配合开展法治教育的机制,形成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新格局。
(三)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教育系统依法治理水平
以宣传贯彻实施《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为重点,大力推进教育系统依法治教。在教育局机关、学校、幼儿园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普法宣传、依法治理方面的作用。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依法构建多元参与的教育治理体制,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定并公布教育行政部门权责清单。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全面完成学校章程修订工作,发挥章程在学校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大力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健全校内民主管理体制,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完善权益保护和救济机制。
三、工作举措
(一)大力实施法治观念提升工程
——落实教育行政部门日常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教育系统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要求。教育局机关、学校和幼儿园要建立领导干部学法规划,健全评测机制。将法治教育纳入教育局机关干部培训总体规划,在其他各类机关干部培训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要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创新培训考核方式,探索建立依法治教案例库和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法治能力评测工具。
——大力提高校长的依法治校能力。制定校长、园长法治教育大纲,明确校长、园长任职应知会用的基本法律原则、常识及规定。积极组织参加国家及省级校长、园长依法治校能力培训,重点培养一批具有法治思维和擅于运用法治方式管理学校、幼儿园的管理者,并起到带动和示范作用,不断提升学校、园长管理队伍的法律素质。把校长、园长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治校能力作为校长任职和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全面提升教师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结合学校、幼儿园依法治理需要,贴近教师工作生活实际,有针对性地宣传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教师依法参与学校、幼儿园管理、依法维护自身和学生、幼儿合法权益的能力。教育局将组织开展教师法治知识竞赛、法治教学观摩、法治演讲等活动,提升教师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通过专题培训、报告会、研讨会、参观考察等多种方式,确保每位教师每年接受一定课时的法治教育培训。
(二)统筹推进小学生法治教育
——坚持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继续在小学设立道德与法治课,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开设法治教育相关的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深入推进法治教育“四落实”,着力解决法治教育在课时安排、教材建设、师资配备与培训、教研科研、经费保障、教学评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据《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有关学科课程、学校活动和文化建设中有机融入法育理念和法治教育内容。在小学普及宪法基本常识,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初步认知国家机构,国家主权与领土,认知国防、民族团结的意义,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定保护,树立依法维权意识,建立对校园欺凌行为的认知和防范意识。树立规则意识,遵守公共生活规则。初步了解合同以及合同的履行,理解诚实守信、消费者权益保护、道路交通、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禁毒、食品安全等生活常用法律的基本规则。初步认知未违法和犯罪行为及法律责任。初步了解司法制度,了解法院、检察院、律师的功能与作用。知道我国加入的一些重要国际组织和国际公约。逐步使青少年树立宪法意识、巩固国家观念。不断增强学生法治观念和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活动。在开学第一课、班队会、社会实践、毕业仪式等活动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结合学生认知特点,举办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夏令营等活动,结合安全、禁毒、国防和防止学生欺凌等专题教育,增强学生法治意识。根据小学生需求,每学期要举办一次法治讲座,开展一次法治实践活动。鼓励学生参与学校管理服务活动和社会公共事务,提高学生的公民意识和法律运用能力。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建设,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度,充分发挥家庭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法治教育力量。
——加强对学校法治教育的评价与考核。教育局要将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总体教学计划,保证法治教育时间。把学生法治教育综合情况作为对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校长任期考核、教师业绩考核、学生操行评定等挂钩。积极创建法治校园,鼓励和指导学校完善校内法治教育的宣传栏、张贴画等,营造良好的体现法治文化的校园环境。
(三)切实加强教育普法队伍建设
——提升法治教育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配齐法治教育课教师,积极组织参加国家和省级选拔培训,在七五期间培养一大批优秀青少年法治教育教师。加强小学校法治教育教师的专项培训。通过公开招聘录用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担任法治教育专任教师。
——加强兼职法治教育队伍建设。探索建立从司法、消防、公安、医护、环保等部门聘请兼职法治教育教师的制度,进一步增加法治教育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内容。完善聘任管理与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分管法治教育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培训,鼓励引导高等学校法律专业师生、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工作者等加入教育普法志愿者、法治辅导员队伍,不断提高教育普法水平。
——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学校法治教育宣传的积极性。健全普法联络员制度,组织引导法学专家、法律工作者、司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参与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
(四)不断创新丰富法治教育资源
——加强小学生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落实《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筹措资金利用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校现有资源,整合戒毒所等社会资源,研制实践基地建设运营的相关标准、教育活动内容和管理办法等,以相对集中的方式为区域内小学校提供法治教育服务和支持。积极推动实践基地成为集实践性、参与性、趣味性为一体的综合性校外法治教育场所。
(五)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创建活动
——开展依法治教示范区域创建活动。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要求,研究制定依法治教评估指标和工作标准,以现有佟江、二实验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为龙头,发挥辐射和引领作用,带动和推动其他学校尽快达到省级、市级依法治校标准,力争在“七五”普法期间使东昌区评为依法治校示范区。以法治为基础建立政府、社会和学校的新型关系。建立权责统一的教育行政执法体制,不断提高教育系统依法治理能力。
——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制定发布的依法治校评估体系和考核办法,探索建立多元参与的考核评价机制。全面修订学校章程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大力推进学校、幼儿园依章程自主办学,健全章程核准后的执行和监督评价机制。完善学校、幼儿园内部治理结构,全面提升学校、幼儿园的依法治理水平。
——建立学校、幼儿园法律服务支持体系。健全学校、幼儿园法律顾问制度,教育局法规科专门负责依法治理和法律相关事务工作,聘请专任法律顾问。鼓励学校和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视情况配备法律顾问。教育局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与律师协会合作等方式,搭建教育系统学校、幼儿园法律顾问资源共享平台。
四、组织领导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教育局机关和各学校、幼儿园、事业单位要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和深刻理解教育普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法治宣传教育,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学生普法,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抓紧抓好。
(二)健全教育普法的领导工作机制。成立教育系统普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教育系统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法规科。各学校、幼儿园、事业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本部门、本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教育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按行业特点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律需求开展普法教育。各单位要重视加强与综治办、司法行政、公安、法院、检察院、团委、妇联等部门组织的联系沟通,共同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
(三)强化普法经费保障。将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安排经费,积极支持小学生法治教育、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教育普法网站建设,深入推进教师法治教育培训、教育教学研究,大力开展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示范单位表彰等工作。创新工作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小学生法治教育。学校、幼儿园要保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所需经费。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考核评估。继续将法治教育内容纳入教育专项督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法治教育的第三方评价,及时了解普法工作成效、社会公众对教育普法的工作满意度、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为改进普法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全区教育系统第七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
在2016年各单位总结六五普法工作,制定七五普法规划讨论稿的基础上,年初要根据全区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研究制定本单位的“七五”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17年至2019年,各学校、幼儿园根据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确定普法工作重点,组织普法讲座、研讨、座谈、竞赛、普法实践、测试等活动,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得力、督促到位,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
2020年,按照省教育厅、市依法治市办、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对本规划贯彻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工作,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