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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2016年安全工作要点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3-07 09:39:00

  通化市东昌区教育局   

  教育局2016年安全工作要点   

            

  1.按照“一岗双责”的安全责任制要求,学校、幼儿园制定或修改各相关人员安全岗位责任制,使全员都承担起校园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责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制度到岗,责任到人。   

  2.做好不同季节学校法制安全教育(春季传染病、火灾、春游等)及3月28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5月12日“防灾减灾日”;6月的安全生产月;11月9日消防宣传日;12月2日交通宣传日;12月4日法制宣传日的宣传教育活动,根据确定教育主题,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和演练活动,6月份在第二实验小学开展一次大型消防逃生演练现场会。   

  3.认真落实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开展一次“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培训工作;按要求修改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学校、幼儿园安全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要求;聘请专家编制学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继续参加全国中小学安全网络知识竞赛活动。   

  4.加强学校、幼儿园日常安全常规管理。重点加强课间、重点部位的管理,抓好体育课、活动课、大型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   

  5.继续完成基地校、张家幼儿园的监控设施改造工作,投入资金,在现有平台基础上,实现数字化安全管理。对学校、幼儿园监控管理人员进行一次专业培训;为张家幼儿园、环通中心校幼儿园、金厂中心校幼儿园安装翼闸门禁系统;对20所学校防雷设施隐患进行整改。   

  6.强化校车、幼儿园娃娃车使用和管理,对幼儿园的娃娃车安装行车记录仪和北斗定位系统,实现与教育局监控平台的联网管理。   

  7.制定出台《学校、幼儿园辅警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具备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安装磁碰安全门。   

  8.开展学校、幼儿园安全标准化达标建设;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师生安全行为文化的养成教育,校园要有固定的安全教育宣传栏、关键部位有警示语和责任人、通道有疏散逃生示意图等。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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