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按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建立“大后备”干部队伍的要求,结合系统实际,采取公开选拔的方式,把那些思想作风过硬,综合素质高、发展潜力大的年轻同志吸纳到后备干部队伍之中,为选拔领导干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人才保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遴选人才。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后备干部队伍,实现后备干部队伍的科学发展,为促进干部队伍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后备干部层次和报名资格、条件
(一)后备干部层次
本次选拔系统后备干部分两个层次,即:校级后备干部和主任级后备干部。
(二)报名资格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事业心强,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
2、综合素质高,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在现职岗位工作实绩突出,身体健康。
3、各学校、事业单位、幼儿园现任的中层领导均可报考校级后备干部;凡属东昌区教育系统在编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两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 1972年12月31日 以后出生)的可报考主任级后备干部。
4、东昌区委组织部备案的局级后备干部(借调除外),可免试列入相应层次的教育系统后备干部队伍,进入系统后备干部库。其中教育局借调人员、进修学校有中层任职经历的(含校长助理)列入校级后备干部队伍。
5、进修学校及其他事业单位的一般工作人员报考主任级后备。其中有中层任职经历的均可报考校级后备干部。
6、未履行任职手续的各单位中层干部(在岗履行职责的),需要参加本次后备干部考试。
三、实施步骤
此次选拔后备干部工作从9月6日开始,至10月30日结束。大致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公开推荐和资格审查。(9月6日—9月20日)
推荐方式:包括组织推荐、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
各党支部负责推荐、报送本单位后备干部人选,填写《报名表》及《资格审查表》。经单位研究推荐的,在《资格审查表》的“单位意见”栏注明“经研究同意推荐”并加盖公章;群众举荐、个人自荐报名的人员,原则上由各党支部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在《资格审查表》的“单位意见”栏注明“经审查,符合条件,同意报名”并加盖公章。
第二阶段:考试(9月23日笔试、10月14日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办法进行。报名参加公开选拔后备干部的人员,统一进行笔试,及格者方可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后,对其进行考核测评,测评合格者方可确定为后备干部。
1、笔试。笔试设综合试卷一张,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党的基本理论、历史、政治、法律、时事、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标准、文字综合及分析判断能力等。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面试。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进入面试阶段。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随笔试成绩一同公布。
第三阶段:民意测验和组织考察。(10月16日—10月20日)
教育局党委对通过考试的干部,委托干部所在党支部,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不称职达到30%以上(含30%);基本称职和不称职达到50%以上(含50%)者,不能列为后备干部人选。各党支部对后备干部人选写出负责任的考察鉴定材料,同民主测评结果一并上报教育局党委办公室。
第四阶段:公示和组织确定。(10月20日—10月28日)
教育局党委将根据民意测验和考核结果对后备干部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经教育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东昌区后备干部,随即建立“东昌区教育系统后备干部库”。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选拔后备干部工作的领导,真正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此次公开选拔工作的有序进行,成立以党委书记史凤祥同志、局长佟寅华同志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张德仁同志为副组长;教育局各相关科室同志为成员的选拔后备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党办)。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以对党和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传达贯彻《东昌区教育系统2012年选拔后备干部工作方案》精神,加大对这次公开选拔后备干部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动员和推荐符合条件的干部,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2、要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严格把关,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把那些热爱教育事业、综合素质好、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群众公认程度高的干部推荐上来,接受组织的选拔。
3、单位要按照要求做好此次公开选拔后备干部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时效和质量。
4、考试人员每人上交两张一寸红底免冠近照。(将红底电子版照片粘贴在《资格审查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