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东昌区2018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
按照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制定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教联字[2014]3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2018年“全面改薄”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及现状分析
东昌区2017年共有各级各类学校24所(其中:区直小学13所、乡镇中心校3所、村小5所、教师进修学校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校1所),在校学生12642人,在岗教职工1158人。
二、规划目标
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是今后一个时期的战略性任务,要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关键是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快薄弱学校改造,逐步使所有学校达到规定的办学标准。2018年规划完成3所学校的维修改造、5所学校计教学设备配备。
三、工作任务
(一)总体任务
以《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和《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为依据,2018年规划投入资金134.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75万元,省级补助资金31万元,区级资金28.8万元。
(二)年度任务
2018年规划投入资金134.8万元,其中:校舍及设施类项目投入48.6万元,具体用于:
1. 东风小学建仓库7.2万、维修校门10万;
2. 江东乡中心小学校维修围墙6.4万、门厅改造10万;
3. 金厂镇上龙头学校操场改造15万。
教学和生活设施购置投入86.2万元,具体用于
1. 胜利小学校多媒体教室25万;
2. 三实验小学校多媒体教室25万;
3. 环通乡中心小学校多媒体教室15万、购买13台电脑5.2万;
4. 第一实验小学校购买20台电脑8万;
5. 建设小学校购买20台电脑8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东昌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学校的建设和管理,具体承担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监督、资产管理、校舍信息采集录入等工作。各相关部门各尽其责、通力协作,确保东昌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资金落实与管理。薄弱学校改造资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财政局、教育局将加强对薄弱学校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加强项目学校财务管理,依法健全学校财务机构,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保证国有资产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三)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实施过程,加强项目建设各方面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要求,工程建设过程手续办理齐全,竣工验收合格,教育项目学校使用安全。
学校的建设改造和实验教学设备仪器的装备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保证施工质量和产品质量,严格按照东昌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的规定进行招标采购和施工,经教育装备权威部门验收合格有效,方准许学校使用。
通化市东昌区教育局
二0一八年一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