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按照《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第32号令)的要求,请结合单位实际,积极筹划、准备召开教工大会。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教职工会议是全体教职工参加的一种群众性会议,同时也是教职工民主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在学校教育教学中有着重要作用。因此,各基层工会要全力做好此项工作,并认真填写《教工大会申报审批表》(一式两份),于12月20日前上报党办。
二、严格程序,积极准备
各基层工会要严格按照《教职工代表大会程序》筹备、召开此次教工大会。各工会要认真准备各项工作报告,组织教职工讨论上交各种提案,并认真进行民主评议等,确保会议顺利召开。教育工会将认真审核大会程序、内容,对不符合要求的要重新筹备。
三、遵守时间,按时参会
各基层工会要严格按照教育局工会审批通过的《教工大会申报审报表》上确定的时间召开大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召开的,需向教育局工会重新申请。教育局工会将根据情况,有针对性地派人参加各单位教工大会。
注:各事业单位(进修除外)要召开全年工作总结会,谋划2013年工作。召开时间也要报到党办。
附:教工大会申报审批表
教工大会申报审批表
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会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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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召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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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会议召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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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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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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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 名, 教职工总数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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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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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
工会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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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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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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