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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昌区教育系统关于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开展“比、学、赶、超”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9-07 20:45:00

    按照区委关于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总体安排,为有效推动教育系统基层组织的发展,提高党员素质,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激发党员干部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积极性,根据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开展“比、学、赶、超”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昌创办[2012]1号)文件精神,制定教育系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区委“三个必保、四个突破”的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学先进、抓整改、赶先进、明方向”,使党员干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做到“解放思想抓落实、增强大局意识抓落实、强化责任抓落实、严格问责抓落实以及增进沟通抓落实”,为推动东昌区各项重点工作快速推进和晋位赶超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按照基层组织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科学发展优势,把党的组织资源转化为科学发展资源,把党的建设成果转化为科学发展成果。要认真学习刚区长、佟局长在2012年下半年全区教育系统干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落实下半年工作任务。围绕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展开学习讨论,制定具体措施,继续引导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工进一步认清教育发展形势,共同为东昌教育提升和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2、学习先进事迹。学习教育系统先进党支部经验和优秀党员事迹,树立身边典型,在全区教育系统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3、认真对照找差距。通过“看先进、找差距、比先进、查原因”,明确“薄弱要向先进学,先进要向外界学”的发展思路,各党支部要召开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生活会,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弄明白“差在哪”的问题。

  4、立足岗位见实效。通过“学先进、抓整改、赶先进、明方向”,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将“学先进、见行动”活动与当前工作相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继续深化“创先争优做模范,爱岗敬业展风采”活动。通过学习先进事迹,把学先进融入到实际工作中来,体现到具体行动中去,用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果来取信于民,弄明白“做什么”的问题。

  三、方法步骤

  开展“比、学、赶、超”活动时间从8月中旬至12月初,具体分为四个步骤:

  (一)学习先进典型事迹。(8月15日至8月25日)

  1、学习先进典型事迹。各党支部要通过召开事迹报告会、学习会、座谈会、写心得体会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教育局党委在建党91周年表彰宣传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先进事迹或学习国、省、市先进教师、教育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社会环境。

  2、开展“学先进、见行动”大讨论活动。各党支部要结合学习先进典型,开展“学先进、见行动”大讨论活动,进一步激发全体党员干部教师争当先进、创先争优的积极性。

  (二)开展整改提高“回头看”活动。(8月26日至9月5日)

  1、比照先进找差距。结合“整改提高、晋位升级”阶段活动安排,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教育局党委将组织各党支部比照先进党支部查找差距,先进党支部对比外系统先进党组织查找自身不足,已经提升的后进党支部和一般党支部对比我区其他先进基层党组织查找不足和存在的问题。根据查找到的问题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和目标。

  2、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查找自身不足,确定改进方向。

  3、制定“回头看”实施方案。方案中要体现对比先进查找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的措施、明确目标和整改时限。

  (三)开展“二诺二评”活动。(9月6日至9月15日)每一名党员向群众和所在党组织做出开展“比、学、赶、超”的目标承诺,各党支部就教育系统重点工作和基层组织建设做出承诺;每季度末教育局党委就“比、学、赶、超”情况对党员进行点评,并对下步工作给予指导。每年年末组织一次群众评议活动,并将评议结果公示。

  (四)总结比争成果。(9月16日至12月末)各党支部和党员每个月对“比、学、赶、超”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教育局党委每季度对各党支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通报,并于年末结合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召开“比、学、赶、超”表彰评比活动。

  四、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党支部要切实提高认识,将“比、学、赶、超”活动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与目标责任相结合、与为民服务相结合,把活动当成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2、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开展“比、学、赶、超”活动重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重在激发动力、提升素质,明确责任,保证活动见成效。

  3、深入基层,注重指导。区委创先办将定期深入各基层党组织就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同时教育局党委也将及时了解情况,保质保量开展活动。

  各党支部于8月30日前,将本单位的“比、学、赶、超”活动方案以纸质盖章的形式报教育局党办(方案制定要紧密结合单位实际,把业务工作、重点工作纳入“比、学、赶、超”之中,达到推动工作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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