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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鹤娟总督学在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培训会议上的讲话
文章来源:东昌区教育局      更新时间:2015-02-01

孙鹤娟总督学在全省义务教育

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培训会议上的讲话

 

2015131日)

 

同志们:

2015年,全省共有38个县(市、区)即将申报和接受国家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审核认定,为了全面做好迎检准备工作,高质量地通过国家验收,督导办组织召开了此次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培训会议。借此机会,我想讲三方面的内容,请大家讨论,供大家参考。

一、加强高位统筹,健全工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整体设计的推进策略扎实有效。

对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项工程,我省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坚持结合省情,本着“总体规划、统筹城乡、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的原则,不断完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定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初步均衡”和“基本均衡”的“两步走”策略。先是用3年时间,推进全部60个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促进整体达标,打牢工作基础。再用5年时间,分步实现基本均衡发展。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组对我省实施初步均衡和基本均衡的两步走推进策略给予了充分肯定。2014年,国务院督查组对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检查通报中对我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的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事实证明,我省的推进策略符合规律、结合实际、扎实有效。

(二)督导部门的全力推进成效显著。

回顾我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进程,三级督导部门的职能作用有效发挥,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2010年,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制定了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标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验收实施办法》及评估指标体系,在学校和县域两个层面建立了评估验收制度。2011-2013年,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分3批对全省60个县(市、区)进行了义务教育初步均衡评估验收。同时,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并实行督导评估结果全省通报制度,对存在问题严重的县份实行约谈、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到2013年,经省级评估验收,60个县(市、区)全部实现初步均衡发展。

2014年初,在初步均衡发展基础上,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国家制定的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吉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和评估验收规划,进一步明确督导评估的内容、相关标准、评估程序和时间表。并通过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核。6月,按照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省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成3个督导组,本着广覆盖、多样本、严要求、促改进、求实效的原则,对永吉县等17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进行了督导检查。检查结果表明,17个县(市、区)政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地位不动摇,认真履行职责,制定配套政策,努力保障教育经费,全面完成学校标准化建设,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建立教师补充与交流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效促进了城乡间、校际间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教学质量的大体均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可。

8月中旬,督导办组织召开了首批17个县(市、区)迎检培训会,对申报材料及迎检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11月初,督导办委托专业机构对我省39个县(市、区)差异系数进行了测算,并对结果进行细致分析,向厅领导专题汇报情况。201412月,我省完成了首批17个县(市、区)向国家申请审核认定的相关工作。

(三)协作机制的合力效能充分凸显。

基本均衡省级督导评估结束后,省督导办将检查情况向教育厅党组作了专题汇报。张伯军厅长对整改工作进行了细致部署,成立了教育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要求和相关处室(部门)的职责分工,并多次召开了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我和永兴厅长分别带领相关处室深入到部分县(市、区)开展现场办公,听取整改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整改的措施与办法。

7月下旬,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省政府专题汇报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王化文副省长作出重要指示,并明确表示将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参加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推进会议,目前,这个会议正在筹备之中。8月,我与督导办的同志一起到教育部专题汇报了我省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并就我省两个批次申报的38个县(市、区)接受国检事宜进行了沟通、协调。与此同时,我们通过发挥督导委员会的沟通作用,在2014年的8月,成功协调省财政厅单独划拨了39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倾斜首批申报国检的13个县(市、区),用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这是一项以奖代拨资金,旨在鼓励和支持各县(市、区)加快推进均衡发展进程,加大推进均衡发展力度。今年,此项资金将在通过国家验收认定后,专项拨付到相关县(市、区)。

 

回顾几年来的工作,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正在按照既定的“分步走”策略稳步推进中,我们的各级督导部门职能作用也都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发挥,我们的多部门分工协作机制也日益完善。总体说,我省全面完成了与教育部签订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中的工作任务。

当然,通过2014年的省级督导评估我们也发现了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是个别县(市、区)教育投入仍显不足,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未能全部达到。

二是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还有待于进一步优化,一些学校办学条件距省定标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导致个别指标差异系数偏高。

三是教师补充力度还需加大,交流覆盖面不够,对应的保障措施和跟进政策没有完全配套落实。

四是教育内部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个别县(市、区)对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底数不清、比例不足;“超级大校”、“超大班额”等影响教育公平的现象还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农村学校“控辍保学”工作还面临很大的困难等等。

针对以上问题,各地要认真进行查摆,制定有效措施,力争在国检前整改到位。

二、坚持以评促建,落实三级责任,有序做好2015年迎接国检工作

(一)认真做好接受省级督导评估的各项工作。

1.扎实开展县级自评。

2015年,全省将有21个县(市、区)计划申报均衡发展省级评估。此前,《吉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磐石市等21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通知》已经印发。各县(市、区)要认真解读标准,细致进行部署。要在自查自评过程中坚持校校到、项项清,对照《办学标准》逐一查找薄弱环节,促进学校提档升级,督促进行有效整改,确保实现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达标。要对照差异系数结果,逐项分析原因,破解影响均衡的主要矛盾。要把握机遇,把迎接国检作为突破教育老大难问题的契机,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通过合理布局,增加或调整教育资源,控制生均占有量等有效途径促进资源均衡配置。还要进一步关注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对农民工子女、三残儿童和留守儿童给予足够的关注和关爱。要进一步加大控辍力度,不断巩固“普九”成果。要广泛宣传教育成果,认真倾听民意,及时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不断提高公众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程度。

2.认真开展市级复核。

市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在县级自查自评基础上认真开展复核工作。要对学校标准化建设逐校予以认定,对均衡发展差异系数进行测算,并指导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相关工作。复核是一项检查,要对照相关标准对县级自查自评的情况和结果进一步加以核实,对存在的不足要督促县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尽快整改落实,加以完善。复核是一项监督,要以国家相关要求为准绳,实事求是地展现均衡发展的成果和成效,防止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复核更要成为一种指导,指导其总结好的经验,推广好的做法,还要指导县级政府做好迎接省级评估和国家认定的各项准备工作。

3.严格组织省级评估。

今年对21个县(市、区)基本均衡的省级督导评估时间初步定在4月初开始,这样安排便于给各地留出有效整改的时间。结合去年省级督导评估开展的效果看,省级督导部门还是要坚持严格程序、严把标准,尤其在申报门槛否定指标等方面上要继续从严、从实。要确保每一所学校都达到省定办学标准,要确保每个申报的县(市、区)都不出现被否定的项目,要确保上报的各项基础数据准确无误,努力做到督查情况真实、督导结论可靠、督促整改到位。

(二)要全力做好迎接国家审核认定各项准备工作。

经过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沟通、协调,初步同意将我省2014年申报的17个县(市、区)和2015年计划申报的21个县(市、区)于9月份同期接受国家审核认定。国家评估认定标准严、要求高、专业性强、影响面大。此前,国家对不同省份的评估认定中,就出现未能通过评估认定的情况。因此,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切不可存在侥幸心理,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一是组织要周密。这次国家对我省38个县(市、区)的评估认定同步展开,涉及到的县(市、区)、乡镇和学校比较多,影响比较大,评估时间又恰逢中小学开学之际,所以一定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形成部门合力,科学安排,统筹兼顾,精心组织,把迎检准备工作做实、做优、做充分。同时,要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确保不出安全责任事故,确保不因迎检影响正常的开学工作。二是宣传要跟进。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标语、简报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政策、目的和意义,介绍本地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凝聚广泛的社会共识,营造尊师重教的氛围,创设迎检工作的良好环境,形成全社会支持关心教育的强大合力,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赢得各界的认同,有效提高公众满意度。三是加强沟通联系。各地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明确任务分工,注重细节过程管理,确保不出纰漏。要建立联系人制度,密切上下沟通,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争取工作的主动性和有效性。省督导办和各市(州)督导部门要加强指导,主动服务,尤其是在政策规章、办学条件、资料规范、工作程序、软件建设、配合协调等方面要全过程跟进、全方位服务。

(三)要针对问题有效整改。

各市(州)及各县(市、区)要正视问题,积极研究解决办法,制定整改措施。对于硬件条件与办学标准有差距,需要加大投入和加快建设的,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予以经费支持。对于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就近入学、阳光分班、教师交流等方面需要政策调控的,要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对于控制辍学、开齐开全课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需要完善内部管理的,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予以落实。

三、明确主体责任,提高工作质量,确保国检顺利通过。

1.要予以高度重视,确保国检顺利通过。

教育部对我省38个县(市、区)的评估认定,事关兑现省政府与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的承诺,事关为全省60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带好头、作示范,事关我省教育形象与实绩,其意义重大而深远。省政府领导还将于近期在全省会议上进行动员和部署。这就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将迎检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实行政府主导,教育策划,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相互协作,共同创建的工作原则。建立包保责任制,跟踪督办制和倒逼机制,切实有效地落实自查整改措施。

2.要明确责任主体,充分体现政府行为。

我们必须要明确的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主体是县级政府。一是要注重统筹规划。各县(市、区)要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优先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在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和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中明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任务、措施、时间表和路线图。二是强化落实责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纵向明确各级政府发展义务教育的责任,横向明确教育、发改、财政、人社、编办等有关部门的职责,形成“内外联动、齐抓共管”的格局。三是实施奖惩并举。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成情况纳入对市、县两级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并作为政府和教育部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3.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仅仅是教育行政部门一家之责,检查验收的是政府及涉教部门的工作实绩,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也不是对市、县两级督导部门工作情况的检查,而是对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评估。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政府的参谋助手,更要主动做好与涉教部门之间的沟通,抓住最佳发展机遇,争取最大政策扶持。教育内部要明确各科室的职责与任务,建立分工协作机制,例如基教、人事、财审等部门都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要定期进行调度,形成工作合力。

4.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质量。

三级督导部门要继续加大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重点加强薄弱环节和过程性督导。要把握标准不放松、不降低,确保各项指标评估结果客观真实。要把限期整改、定期通报、约谈问责等督导机制坚持好、运用好,推动和促进难点问题的解决。要把值得借鉴的好经验总结好、推广好,搭建起相互学习交流的畅通平台。要把实情、现状汇总出来、梳理清楚、汇报上去,为政府决策提供有效参考。

同志们,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要把其放在政治任务的高度去认识,放在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民生工程上去推动,放在是否充分履职尽责上去考量。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没有回旋余地,没有退路可选。衷心希望在今年的国家评估认定中,各县(市、区)都能高水平、高质量的通过评估认定,确保向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努力推动我省县域义务教育快速、健康、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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