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关于对全区义务教育学校
办学基本标准达标验收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校:
现将《关于对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验收的通知》下发给你们。请各校认真组织学习,并按通知中的有关要求,及时上报自查自评工作计划等各种材料,本着“填平补齐”的原则,切实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学校自身能够解决的问题要立即解决,需要政府解决的问题要以书面材料形式于4月15日前报督导室。
请到网络办公系统下载文件。
东昌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