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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通知
文章来源:东昌区教育局      更新时间:2014-09-25

关于对全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及所属村小:

为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评估制度,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按照《东昌区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东昌区教育督导室将从20141021日起,对全区各乡镇中心校及所属村小素质教育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同时对学校2014年度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一并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评估对象

金厂镇中心校、江东乡中心校、环通乡中心校、上龙头小学、治安小学、石棚子小学、长流小学。

二、督导评估时间

1021日—102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督导评估内容

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包括办学思想与规范办学行为、教育教学管理、办学成效、学校自主发展四个方面,详见《吉林省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C级指标说明》。责任制验收详见《东昌区2014年度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四、督导评估办法

本次督导评估注重实证性考察,主要采取听取校长汇报、审核自评材料、深入课堂听课、开展问卷调查、进行体能测试,访谈师生家长、观察校园环境、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全面收集信息,积极听取教师、学生及家长意见,广泛征求社会和公众意见。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注重定性分析。

五、评估结果处理

1.根据督导评估结果,认定区级素质教育示范学校、优秀学校、合格学校、待合格学校。

2.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结果一并纳入全区学校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之中,将作为评价学校及学校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

六、督导评估要求

1.各校要高度重视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精心研究指标体系,认真分解各项指标,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2.此次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主要是通过对学校近三年工作的评估来考量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工作情况,因此各校要进一步深化自查自评工作,查漏补缺,认真核实统计的各种数据(各种数据截止到9月末)。自评报表和工作汇报(包括学校自然情况、自查自评工作开展情况、近三年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今后工作设想等五个部分)的电子稿于1020日前报区教育督导室审查和备案。

3.入校评估时,校长的工作汇报主要内容为学校的自然情况、素质教育督导评估自查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和学校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或困难等三个部分,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各校要协助督导评估组安排好听课、体能测试、问卷调查、访谈师生家长等相关工作。

5.各校要按《吉林省普通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C级指标摆放材料,涉及的20122013年材料一并摆放好。同时将素质教育工作汇报、督导评估自评报表各打印7份,供评估验收组到学校评工作时使用。

6.学校素质教育指标体系大多包含了今年责任制指标体系内容,因此各校准备材料时按素质教育C级指标体系准备,没有涵盖的责任制指标体系内容请另行准备。

 

 

 

东昌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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