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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昌区按照吉林省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新方案和指标体系进行评估实验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东昌区教育局      更新时间:2009-09-25

为进一步做好东昌区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按照吉林省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新方案和指标体系进行评估实验的通知》(吉政教督字[2008]2号)和通化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有关通知精神,东昌区教育督导室从2008年3月开始,按照吉林省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新方案和指标体系,在部分学校进行评估实验工作。为切实开展好评估实验,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估实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推动中小学校规范化办学为重点,以促进学校自主发展为核心,以实现学校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目的,指导学校坚持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引导社会、家长正确评价学校,关心支持教育。

二、评估实验范围

本着以点为主,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的原则,根据中小学校督导评估职责分工,按照辖区内中小学校20%的比例,确定区实验、佟江、沿江、金厂中心校为承担督导评估实验研究任务的学校。

三、评估实验时间和各阶段主要任务

学校督导评估实验从2008年3月开始到2009年1月结束。评估实验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实验准备阶段(2008年3月下旬——2008年5月中旬进行),重点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确定评估对象。根据评估实验需要,对辖区内受评学校进行考察,选定承担评估实验任务的学校,并向受评估学校发出督导评估通知。明确评估时间、评估标准、评估办法和程序、结果处理和运用办法等。

2、制定评估计划。依据《吉林省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小学校状况,制定学校督导评估实验工作计划,明确督导评估的指导思想、目的任务、时间安排、保证措施等,落实重点承担实验任务的学校。

3、印发评估标准。转发《吉林省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办法(试行)》、《吉林省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吉林省中小学校校长评价指导性意见(试行)》、《吉林省中小学校教师评价指导性意见(试行)》、《吉林省小学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性意见(试行)》等文件,为指导和规范学校督导评估工作奠定基础。

4、举办评估实验培训。督导室组织召开培训会,对学校校长和学校评估项目负责人进行培训,宣传开展学校督导评估的目的和意义,帮助分析解读学校督导评估方案和指标体系,对如何开展学校自评和督导评估做出具体安排,提出明确要求。

5、做好评估准备。一是落实督导评估项目负责人,组织力量研究制定学校督导评估细则,印制各种评估工具、量表。二是组成评估组。评估组由专、兼职督学和专业人员参加,人数不少于4人。三是培训评估人员。对评估人员进行评估标准、评估技术与方法、评估程序与规范、评估原则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以保证评估工作质量。

第二阶段:学校自评阶段(2008年6月到7月中旬进行),重点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建立组织机构。学校要成立由校长、部门负责人、教工代表、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社区代表参加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和落实学校自评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学校要根据《吉林省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学校督导评估自评工作方案和相应的制度、办法,明确自评工作的目的、内容、形式、部门职责和责任人及具体的工作日程,全面做好学校自评工作所需要的软件和硬件的准备。

3、做好前期准备。学校要准备好实验活动记录本,将每次实验开展情况包括内容、方式方法、过程、效果等详细记录下来。

4、组织学习动员。学校自评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小组成员及全校教工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法律法规及学校评估标准等文件,向全校师生员工及家长和社区组织通报学校自评工作的目的意义及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发动大家积极参与学校自评工作。

5、分层开展自评。学校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照评估指标的要求,广泛采集信息,认真汇总分析,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校工作做出自我评估与总结。

6、组织群众评议。学校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专访、问卷调查、投票测评等方式,组织全校教工和学生、家长、社区代表,对照评估标准要求对学校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评定等级。教工参与面达到90%,学生参与面达到10%以上,并保证家长及社区人员代表所属成份的代表性和相应的规模。

7、综合汇总分析。学校要对各部门的自评情况和民主评议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填写《督导评估手册》,并写出自评报告。《督导评估手册》内容要做到具体、真实,数据清楚、准确。学校自评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基本情况、自评工作过程及自评结论、主要成绩与基本做法、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

8、进行民主审议。学校自评结果和自评报告初稿印发到全体教工和学生、家长、社区代表中广泛征求意见,经修改后提交校务会和教工大会进行审议。

9、总结讲评。学校要召开教工大会,并请学生、家长、社区代表参加,由校长公布学校自评报告,并对各部门自评工作进行讲评,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10、上报自评结果。学校要将自评报告册和自评报告报教育督导室进行审阅。

11、资料归档立卷。学校要对本评估周期内与学校督导评估指导体系相关的各项信息资料按评估指标体系C级指标归档阅卷,以备接受督导评估时查阅。学校自评工作过程的相关材料也要归档立卷。

第三阶段:入校评估阶段(2008年9月进行),每所学校评估时间2-3天,主要评估方式包括:

一是听。评估组要集体听取学校自评汇报。评估组人员要随机听课,每位评估组成员听课不少于1节。

二是看。评估组要实地察看学校校园校舍、设施设备及日常管理,观看课间操和师生活动情况。

三是查。评估组要查阅学校各类允许公开的数据信息、活动记录、教师教案及学生作业等各类媒体档案资料。

四是访。评估组要召开相关人员座谈会,个别访谈领导、师生员工、家长及社会相关部门人士。

五是测。评估组要根据评估工作需要,组织对学校相关人员进行调查问卷、测试,对学生进行知识技能、艺体才能、实验操作等方面的测试,检验教学效果和学生素质。

六是评。评估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依据评估过程中所掌握的信息对自己所承担的评估项目对照评估标准确定评估等级,阐明原则性的评估意见。评估组召开综合评估会,综合评估组每位成员的评估意见,整体分析、全面评价学校工作,合理确定学校等次,分析总结学校发展的主要成绩和经验,明确指出学校办学存在的突出部门和整改建议,形成综合督导评估意见,并向学校反馈。反馈意见包括评估工作简述,评估结论与依据、主要成绩和经验,存在问题与建议等。

第四阶段:汇总上报实验成果阶段(2008年12月—2009年1月完成),重点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一是提交评估实验工作总结。评估实验完成后,区督导室对评估实验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教育督导室。评估实验工作总结的主要内容包括开展评估实验工作情况、主要经验、存在问题,承担评估实验任务学校对新方案和指标体系的意见与建议等。

二是提出对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方案和指标体系的修改意见。教育督导室与实验学校在实施评估实验过程中,认真研究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方案和指标体系的内涵、外延,并广泛征求辖区内各相关学校在自评过程中,对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方案和指标体系的修改意见,提出具体、明确的修改建议。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方案和指标体系修改稿于12月15前报送教育督导室。

三是撰写学校评估实验案例分析。评估实验工作结束后,要求每所实验学校撰写评估实验案例。评估实验案例要真实反映评估实验的全过程,其主要内容应包括评估实验学校的自然情况、评估实验工作概述、各层面指标下的详细标准、评估人员组成、评估程序及各程序的具体的方式、方法与技术手段等;评估实验工作的过程记录,评估报告,工作总结与反思;对评估结果使用的具体建议,对方案可能存在问题的预见及分析等。每个评估实验案例不少于3万字。实验学校评估实验案例和精品案例务于12月10前报送区教育督导室。

五、保证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实验,目的是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新的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方案和指标体系,努力构建有利于促进学校标准化办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素质教育实施的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新机制。各实验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教育督导室成立评估实验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导评估实验工作,指导学校有序开展好实验工作。各实验学校要成立由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有关方面人员参加的评估实验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学校评估实验工作。

2、分清责任,落实任务。按照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新方案和指标体系进行评估实验工作是一项形式新颖、时间性强、责任重大的系统工程,各实验学校必须按时、优质、高效地完成好评估实验各阶段工作,保证研究成果的质量。

3、强化监督,保证质量。督导室将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规范有序地指导各实验学校落实好各阶段的评估实验任务,指导不承担重点实验任务学校按照新方案和指标体系要求规范开展好学校自评和对校长、教师、学生个体评价工作;从学校自评环节开始,跟踪参与学校评估实验的全过程,指导学校规范开展自评,使学校自评与督导评估同步进行,帮助学校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规范管理、明确目标,保质保量地完成评估实验各环节工作,有效提高学校办学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特色化水平,为省提供有价值的实验成果;发挥学校、教师、学生在评估实验过程中的积极作用,改进督导评估方式、方法和手段的研究,做到督导评估与分析总结相结合,边评估、边分析、边总结,使评估过程成为实验、研究与经验积累和总结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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