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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昌区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文章来源:东昌区教育局      更新时间:2015-04-21

东昌区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自查)纪实

得分

A1

 

依法

规范

乡镇

政府

教育

工作

职责

 

30

B1

政府

责任

10

C1依法履行乡(镇)政府教育工作责任,把《义务教育法》的各项规定落实到实处,促进辖区内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发展。2

C2确立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地位,把优先发展教育列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将促进学校发展所需的建设项目纳入乡(镇)发展规划和当前计划统筹安排。3

C3定期向乡(镇)人大主席团报告教育工作执行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2

C4乡(镇)政府自有资金按一定比例用于改善办学条件;积极发动和鼓励社会、企业、个人捐赠教育,多渠道捐赠助学,以拓展教育经费,改善辖区内学校办学条件。3

 

 

B2

领导

职责

10

C5本级政府将教育工作纳入党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解决教育发展中的问题,为教育办实事、好事。3

C6每年召开两次以上教育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问题,有为教育办实事的项目,成效显著。3

C7建立乡、村两级主要领导挂钩联系学校制度,挂钩领导经常深入学校解决困难和问题。4

 

 

B3

组织

保障

制度

建设

10

C8健全组织机构,提升领导责任意识。成立乡(镇)政府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乡(镇)政府组织入学制度及乡规民约;把控辍保学工作列为乡(镇)、村干部履职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并实施奖惩。3

C9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有效落实教育工作。3

C10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健康协调发展。4

 

 

A2

 

全面

落实

教育

任务

扎实

开展

“三教”

工作

 

35

B4

学前

教育

12

C11加强推进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进程,全面落实《东昌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满足社会对政府的期望。3

C12按要求建立幼儿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确保家庭困难的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优惠性的学前教育机会,确保幼儿入园率达到国家规定的时限(学前一年完成率95%、二年85%、三年80%)。4

C13按要求及标准加强校办园、民办园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努力完成“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和为家长学习、工作提供便利条件”的双重任务,满足家长对乡(镇)政府的期望。2

C14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力度,健全制度,严防事故发生。3

 

 

B5

义务

教育

15

C15充分发挥乡村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作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入学率为100%4

C16依法支持学校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和组织保障,确保小学辍学率为04

C17建立乡(镇)、村扶贫助学体系,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和家庭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和学前教育的机会。4

C18辖区内各种教育资源和活动场所无偿向学生开放,营造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良好氛围。3

 

 

B6

成人

文化

技术

教育

8

C19加强乡(镇)、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构建区、乡(镇)、村全覆盖教育培训网络。4

C20健全机构、建立制度、采取措施,有计划的完成上级下达的农村实用技术和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达到上级规定的课时数),满足农民继续教育工作的全面落实。效果显著。4

 

 

A3

解决

教育

发展

中的

热点

难点

问题

 

35

B7

整治

校园

周边

环境

20

C21健全组织机构,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整治校园周边秩序,优化学校发展环境;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9

C22依法维护学校治安、安全等工作,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6

C23无重大事故隐患。5

 

 

B8

尊师

重教

15

C24依法维护学校、教师、学生合法权益;积极营造良好尊师重教氛围,乡镇政府和村每年利用教师节等节日召开一次表彰会或座谈会。5

C25对学校反映的问题积极帮助解决。5

C26乡镇、村有效提供适量土地建立学校劳动实践场所,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所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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